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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|
| 惠州市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|
| 2007-03-15 09:16: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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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市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财务工作管理制度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加强财务监督,严守财经纪 律,奉公守法。 二、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,科学配置俱乐部现有资源。 三、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,努力节约支出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 四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,依法设置会计帐簿,并保证其真实、 完整。 五、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,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。 六、如实登记财务帐目,按时核对月结,做到帐款相符。按时编制报送月 度、年度报表。 七、妥善办理、保存原始凭证、帐本、及财务报表等。 八、不得伪造、变造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,不得提供虚报 的会计报告。 九、做好发票的保管、收发工作、监督发票的使用情况。 十、出纳保管现金、支票及有价证券,会计保管发票、财务专用章。 十一、领取支票或者借用现金购物时,须填写借支单,列明借款原因,经主管领导审批后,方能领取,使用后及时按报销手续结帐。 十二、必须遵守审批报销程序。报销单须有经手人、证明人、审批人签名。 十三、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、检查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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